公 示
根据《专职组织员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及发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同大党【2021】112号),校党委组织统战部于2024年3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基层党委专职组织员考核工作。考核结果经2024年11月5日校党委组织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,公示如下:
一、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专职组织员(共2名)
李彩霞 文学院专职组织员
裴彦秋 外国语学院专职组织员
二、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专职组织员(共23名)
马 媛 音乐学院专职组织员
高晓晶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专职组织员
黄 玉 医学院专职组织员
吴 亮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专职组织员
薄春丽 煤炭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
罗晓晨 商学院专职组织员
刘彩霞 护理学院专职组织员
常茂枝 化学与化工学院专职组织员
林淑霞 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专职组织员
范子荣 机电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
李 静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专职组织员
马 永 云冈学学院专职组织员
吴海燕 商学院专职组织员
刘艳琼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
赵慧芳 体育学院专职组织员
闫海生 美术学院专职组织员
王喜英 医学院专职组织员
王 芳 新闻与传媒学院专职组织员
熊晓玲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组织员
安存斌 数学与统计学院专职组织员
申晋祥 计算机网络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
刘 飞 美术学院专职组织员
魏 雷 机电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
三、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专职组织员(共4名)
姝 娜 美术学院专职组织员
李鹏飞 法学院专职组织员
邢小东 计算机网络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
贾艳萍 数学与统计学院专职组织员
四、2023年度专职组织员岗位绩效考核,除考核等次结论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外,无“不合格”人员。
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。公示期间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方式向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为便于核实、反馈有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,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。
组织统战部: 0352-7158287
电子邮箱: dtdxzzb@163.com (党委组织统战部)
党委组织统战部
2024年11月5日